我省優化快速成長期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
快速成長期是科技型企業向高成長和成熟企業跨越的關鍵期,離不開金融加力支持。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印發《關于推進快速成長期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銀行機構要弱化抵質押擔保,優化接續金融服務,強化金融工具組合銜接,為企業在爬坡過坎、成長壯大中提供更為精準、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
“快速成長期科技型企業”指的是生命周期處于初創期和成熟期之間,一般成立滿三年且不超過十年,科技含量高,成果轉化市場表現突出,研發投入持續加大,具有高增值能力,正加速實現市場化商品到產業化量產、主營業務收入快速增加的科技型企業。《指導意見》明確,鼓勵銀行機構自主研發推廣單戶授信額度覆蓋500萬元至3000萬元的成長接力金融產品,更好適應快速成長期科技型企業擴大生產的融資需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結合快速成長期科技型企業“信息流”“技術流”“人才流”特點,打造信用貸、訂單貸、人才貸、知識產權質押貸、資產抵押貸、供應鏈貸款等產品和產品組合,明確準入條件以及貸款金額、期限、用途、利率水平、還款方式等具體標準。
科技型企業一般風險較高,為此《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機構要將成長接力金融服務與“貸投批量聯動”服務模式有機融合,深化項目源頭批量對接,對項目庫中已投已貸的企業項目要互相推薦,及時進行跟貸跟投研究,推動項目資源信息共享協同增效。要探索推廣“貸款+外部直投”業務模式,拓展投資機構合作清單,深化批量化聯動、打包化投入。積極參與“基金叢林”建設,依托科創金融特色機構加強與總部集團以及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基金、股權投資機構等內外部金融資源聯動安排,加大對符合產業發展要求的種子期、初創期、快速成長期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投資孵化支持。同時,鼓勵銀行機構依托地方政府有關融資風險平衡機制,在銀行一般風險準備金之外,充分利用省、市、區域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資金池、投資引導基金、產業基金等風險補償和分擔政策,對出現的超額風險予以分擔彌補,以保證科創信貸可持續性。
在風險管控方面,支持銀行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科技型企業執行差異化“三查”標準,貸前調查可適用差異化評級要求,可不以企業歷史業績和擔保條件作為放貸標準,提高對企業還款能力的分析水平,適當提高成長接力信貸業務風險容忍度。小微型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可較各項貸款不良率提高不超過3個百分點,此外,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探索建立成長接力金融產品和服務量化監測評估機制,定期統計監測和通報銀行機構業務進展情況,對支持不足、推進不力的機構,加強監管提示和督促。
責任編輯:李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