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金進一步向基本民生傾斜
近日,財政部發布了新修訂的《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強調將“保基本民生”放在基層“三保”首位,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的范圍測算和標準界定、資金分配、動態調整等作出明確規定,以進一步引導、支持地方提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水平。
受訪專家表示,新辦法的出臺,有利于進一步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強化縣級財政管理,提高財政運行平穩性,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資金規模擴大 財力不斷下沉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是指由中央財政設立,主要用于激勵引導地方保障基層“三保”等必要支出需求,獎勵地方改善縣級財力均衡度、加強縣級財政管理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
“穩定、規范的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是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核心,不斷加大對縣級財力的保障是新時期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保障縣級財政正常運轉具有重要意義。”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白景明告訴記者。
我國從2005年起建立中央財政對縣級基本財力的保障機制。黨的十八大之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要求,財政部于2013年正式設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結合地方財政運行實際,財政部近年來多次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近年來,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規模呈逐年增長趨勢,中央財力不斷下沉。2008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為438.18億元,2023年達到4107億元。
適應新形勢 出臺新辦法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分配,事關我國基層財政的平穩運行,關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保障。據了解,財政部先后在2017年、2019年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專家普遍認為,此次出臺新辦法,是在新形勢下的應時應勢之舉。
“受宏觀經濟下行、疫情沖擊和大規模減稅降費等多重因素影響,不少地方財政收入增速放緩,而剛性支出壓力不減,收支矛盾比較突出。”西南財經大學教授劉蓉認為,此次出臺新辦法,正是基于當下背景、形勢,通過完善、調整機制,強化縣級財政管理,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中國財政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副主任姚東旻表示,從縣級財力狀況來看,部分縣區“三保”支出增幅快于人均財力增幅、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逐年提高,剛性支出占比高、債務壓力大、庫款水平低,中央財政有必要適當加大對部分縣區的傾斜扶持,保障財政平穩運行。
“從2019年至今,我國經濟社會環境發生新的變化,中央也發布了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外部情況變化和財政體制改革新精神對出臺新辦法提出了要求。”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說。
重點保障民生 講求資金績效
與2019年修訂的辦法(以下簡稱老辦法)相比,新辦法將“保基本民生”放在了“保工資”“保運轉”之前,突出強調財政支出向基本民生領域傾斜。
“新辦法明確把保民生列為重中之重,而且進一步闡明了基本民生領域的范圍,可以使有限的財政資金切實用在實處,體現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白景明說。
針對基本民生支出的范圍,新辦法明確界定,主要包括落實教育、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領域國家統一制定的政策,重點保障以人員或家庭作為直接補助對象的民生補貼類項目,以及有明確保障范圍和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
在姚東旻看來,老辦法中的基本民生支出是相對寬泛的概念,涉及農業、教育、文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支出,在此基礎上,新辦法進一步關注微觀個體,補充了重點保障以人員或家庭作為直接補助對象的民生補貼類項目以及有明確保障范圍和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是中央財政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回應人民訴求的具體體現。
新辦法規定,為引導地方強化縣級財政管理,依據縣級財政管理績效綜合評價結果,對規范預算編制、加強執行管理、增強財政可持續性等予以獎勵;對不切實際,違規增加財政供養人員或財政管理出現重大失誤的地區予以扣款。此外,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平均增長率為基準,對超過(或低于)基準增長率一定幅度的地方適當調減(或調增)獎補資金額。
“這釋放了一個信號,隨著財力下沉,資金管理也要更講究績效,不是盲目‘保’,要保得準、保得穩,抑制不合理、超范圍支出,有效保障基層財政正常運轉。”白景明指出。
此外,新辦法還重點突出了省級財政保障和支持縣級財政穩定運行的職責。在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的職責中,老辦法主要明確了省級和縣級財政部門的職責,新辦法則進一步厘清了省、市財政部門各自的職責,并提出“縣級為主,市級幫扶,省級兜底”的原則。
深化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 開源節流并舉
針對當前基層財政運行面臨的實際困難,除了通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進行財力支持,還應采取哪些舉措穩定財政運行?
劉蓉認為,應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清晰界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理順省以下政府間財政關系,不斷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規范省以下財政管理,使得權責配置更為合理、收入劃分更加規范,基層保障更加有力。
姚東旻建議,要放大省直管縣政策的效應,考慮將財政較為困難的縣納入直管范圍,或者參照直管縣管理,加強省對縣的財力支持;理順省、市、縣之間的關系,利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提升省級財政管理水平,同時適度放權,進一步調動直管縣的積極性。
此外,針對基層“三保”壓力較大的縣級政府,姚東旻認為,可適當加大財力性補助和集中到期債務置換力度,以保障地方財政安全為首要目標,降低、化解地方財政運行風險,切實做好統籌發展與安全。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對于財政平穩運行起到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十分顯著,在中央財政的支持下,地方財政也要‘自力更生’。”何代欣建議,一方面,要開源節流,有效組織財政收入,確保各項積極財政政策落實落細;另一方面,要做好財政資金績效管理,落實花錢問效、問責,確保財政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責任編輯:姚翠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