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以法治力量守護綠水青山
宿松融媒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近日,宿松法院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公開宣判兩起環境資源犯罪案件,以法治力量守護綠水青山。
2024年4月,陳某某、曹某分別在某水域使用背負式電魚器非法捕撈水產品。經監管部門認定,兩人捕撈的方式屬于禁用方法,捕魚的水域均屬于禁漁區且系禁漁期。
陳某某、曹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兩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
集中宣判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充分彰顯了宿松法院嚴懲破壞環境資源犯罪、保護藍天碧水的堅定決心,實現了精準打擊犯罪與保護生態環境的“雙贏”。
下一步,宿松法院將立足審判職能,嚴厲打擊破壞和污染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積極開展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普法宣傳活動,以司法之力守護宿松綠水青山。(通訊員 蔡青青)
責任編輯:姚翠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