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4年實施50項民生實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構:
2024年省市實施50項民生實事,涉及我縣具體任務47項,具體安排如下。
一、促進就業(3項)
(1)促進重點群體穩定就業,新增城鎮就業0.38萬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業社區數量達到城市社區的60%。(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2)支持畢業生求職創業,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照1500元/人的標準發放求職創業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3)實施放心家政行動,培訓家政服務人員2515人次,新增家政服務人員1000人;加強對家政公司、家政服務人員的管理。(牽頭單位:縣婦聯)
二、社會保障(5項)
(4)加強城鄉低保人員和特困人員生活保障,規范確定和調整低保標準。(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5)推進農村敬老院運營服務能力提升,對公建公營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6)加強城鄉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推進不少于2個城鄉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擴建或配套設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維護水平。(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7)實行企業職工退休一件事一次辦理。(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8)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牽頭單位:縣醫保局)
三、困難群體救助(12項)
(9)開展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為困難職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學、醫療救助等不少于34人次。(牽頭單位:縣總工會)
(10)實施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為1265名殘疾人提供康復救助。(牽頭單位:縣殘聯)
(11)推動實現殘疾人較高質量就業,為有需求的殘疾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不少于160人次。實施“陽光家園計劃”托養服務項目,開展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托養服務不少于500人次。(牽頭單位:縣殘聯)
(12)持續優化無障礙環境,為67戶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牽頭單位:縣殘聯)
(13)大力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支持完成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不少于170戶,支持建設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綜合體)不少于1個。(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14)加強困難大病患者救治,救助血友病、惡性腫瘤心臟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重大疾病困難患者。(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15)強化殘疾人福利保障,全縣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全部提高到86元/月。(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16)做好困難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全縣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830件,實現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刑事辯護案件法律援助全覆蓋。(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17)強化困難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幫扶困難退役軍人和軍屬烈屬。(牽頭單位: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18)完善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運作機制,充分發揮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作用。全縣213家村(社區)成立“救急難”互助社,實現每家互助社具備3萬元的啟動資金。(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19)分類資助低收入人口參加基本醫保,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穩定在99%以上,實現應保盡保;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分別按90%、75%、60%的比例給予救助,實現應救盡救。(牽頭單位:縣醫保局)
(20)2024年全縣分散和集中養育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不低于1300元/月和1710/月,基本實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應保盡保。(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5項)
(21)實施“安心托幼”行動,穩步提升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65%;全縣新增托位400個,千人口托位數達4.1個;20%的幼兒園開設2-3歲托班。(牽頭單位:縣教育局、縣衛健委)
(22)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覆蓋學生數56898人左右。(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23)實施“教室光環境達標工程”,改造中小學光環境未達標教室310間。(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24)積極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精準開展困難學生資助,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1760人次;實施高等教育階段及中等職業教育殘疾學生資助不少于41人次。(牽頭單位:縣教育局、縣殘聯)
(25)實施老有所學行動,全縣老年學校新增學習人數1萬人左右,參與學習教育活動的老年人達到3.8萬人左右。(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五、衛生健康(3項)
(26)實施健康口腔行動,持續擴大口腔醫療資源供給,加強兒童口腔疾病綜合干預,新增窩溝封閉6-9歲兒童任務數4684人,新增局部涂氟3-6歲兒童任務數7300人。(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27)實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動,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率和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率分別達到98%以上和95%以上。(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28)實施農村地區適齡婦女“兩癌”免費篩查,為農村地區適齡婦女提供1.79萬人次宮頸癌、0.35萬人次乳腺癌篩查服務。(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六、環境保護(2項)
(29)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新增完成1條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任務。(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30)深入推進餐飲油煙、噪聲及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整治行動,群眾“家門口”的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整治。(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七、交通出行(2項)
(31)扎實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2024年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程計劃建設里程267公里;村道安全防護工程計劃總里程27公里;養護工程計劃總里程159公里。(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32)實施便民停車行動,新增城市停車泊位600個,其中公共停車泊位200個。(牽頭單位:縣城管局)
八、文體服務(3項)
(33)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對文化和旅游市場消費實施補助。(牽頭單位:縣文旅體局)
(34)依托“15分鐘閱讀圈”建設,實施公共文化空間工程,建設公共文化空間。(牽頭單位:縣文旅體局)
(35)開展送戲進萬村活動,平均每個行政村送正規演出不少于1場。(牽頭單位:縣文旅體局)
九、城鄉建設(10項)
(36)推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新建公共充電樁50個。(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37)實施風電鄉村振興工程,重點幫扶村集體收益20萬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體收益。(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38)穩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改造老舊小區24個。(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39)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40)指導社區加強無物業住宅小區管理,推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分類全覆蓋。(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41)推進“難安置”問題專項治理。(牽頭單位:縣資規局)
(42)實施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解決不能24小時供水村莊146個。(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43)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不斷提升供電保障能力,全縣供電可靠率達到99.93%。(牽頭單位:縣供電公司)
(44)鞏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設管理長效機制。(牽頭單位:縣商務局)
(45)加強對戶外勞動者的關心關愛,打造7個全縣示范性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工會驛站),推動工會驛站規范化運行。(牽頭單位:縣總工會)
十、公共安全(5項)
(46)實施“惠民菜籃子”行動,推進商超及社區連鎖店運行“惠民菜籃子”。(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47)深入開展放心滿意消費創建示范活動,新增放心滿意消費示范街區1個。(牽頭單位:縣市監局)
(48)嚴打電信網絡詐騙,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49)圍繞重點民生食品,開展食品安全“你點我檢”100批次。(牽頭單位:縣市監局)
(50)實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動,培育1-2家“食安名坊”,以點帶面推動食品小作坊產業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縣市監局)
各部門要把落實民生實事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細化實化推進措施,確保各項民生實事高質量完成。各項民生實事的牽頭部門要抓好工作統籌,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要強化目標管理,突出項目調度和過程跟蹤,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要加強宣傳引導,把各項民生實事的工作舉措、實施效果展現給人民群眾。
附件:2024年50項民生實事推進措施
?????????????????????????????????????????????????????????宿松縣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府辦、縣政協辦 |
宿松縣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22日印發 |
附件
2024年50項民生實事推進措施
一、促進就業(3項)
(一)促進重點群體穩定就業,新增城鎮就業0.38萬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業社區數量達到城市社區的60%。(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推進措施:
1.實施穩就業提質擴量服務“家門口”就業行動,以社區為載體,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失業人員及其他有就業意愿的勞動者盡快實行就業;充分依托人力資源市場組織開展各類專場招聘會搭建求職平臺促進勞動者就地就近就業;鞏固全縣38個“三公里”充分就業社區,持續為社區居民提供就業創業服務。
2.對認定的“三公里”充分就業社區,由縣財政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標準給予獎補。
(二)支持畢業生求職創業,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照1500元/人的標準發放求職創業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推進措施:
1.提前聯系縣內符合條件的中職院校,做好政策宣傳,向畢業生詳細講解申報的流程、時間節點、注意事項。在申報期間內實行周調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主動聯系畢業生,指導畢業生完成網上申報流程。
2.人工審核階段,主動聯系縣內職校,提供人員名單,讓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都享受到政策,及時對接銀行,確保補貼資金及時撥付到畢業生提供的銀行卡上。
(三)實施放心家政行動,培訓家政服務人員2515人次,新增家政服務人員1000人;加強對家政公司、家政服務人員的管理。(牽頭單位:縣婦聯)
推進措施:
1.以放心家政直通車、放心家政巡回培訓班的形式將培訓送到老百姓的家門口,結合企業內部培訓,讓有進入家政行業意愿的群眾掌握家政技能,提高家政從業人員綜合素質。
2.協助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穩崗返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等;對符合條件的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的家政服務企業,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
3.大力推進放心家政進社區活動,繼續打造家政進社區網點。
4.持續推進“一人一碼(牌)”,深化“茲幗家政”品牌建設。
二、社會保障(5項)
(四)加強城鄉低保人員和特困人員生活保障,規范確定和調整低保標準。(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推進措施:
根據安慶市政府頒布的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提請縣政府調整我縣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財政供養標準,并提高低保補差水平。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所需資金統籌列入年度預算。
(五)推進農村敬老院運營服務能力提升,對公建公營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推進措施:
1.將已建成運營的公辦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所需補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統籌保障,推動建立敬老院運營管理經費保障長效機制。
2.指導各鄉鎮(街道)民政辦督促敬老院規范運營,加強內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務質量。
3.將敬老院運營管理納入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對工作推進有力、績效顯著、經驗突出的地區,在安排財政補助資金上適當傾斜支持。
(六)加強城鄉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推進不少于2個城鄉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擴建或配套設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維護水平。(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推進措施:
1.編制殯葬設施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等有效銜接,確保土地供應有效保障。
2.對已建成公益性公墓進行專業化、標準化管理,及時做好省殯葬管理信息系統信息錄入工作。
(七)實行企業退休職工一件事情一次辦理。(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推進措施:
1.聯合縣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數據資源管理局、安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宿松分中心印發了《宿松縣開展“企業職工退休一件事一次辦”工作方案》,并下發各有關單位,同時利用局門戶網站、實體辦理窗口等途徑,多渠道宣傳。
2.目前線下已經設置了辦理窗口,企業經辦人員和群眾可前往“退休一件事一次辦”窗口,查看辦理流程圖,領取受理單和申請表填寫相關信息、提供有關材料,實現“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安徽政務服務網退休一件事一次辦模塊也已經開通,企業經辦人員通過法人賬戶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進入“一件事一次辦”板塊,選擇“企業職工退休一件事”事項,勾選需要一次辦的服務事項。
(八)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牽頭單位:縣醫保局)
推進措施:
1.繼續實施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
2.按照省局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三、困難群體救助(12項)
(九)開展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為困難職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學、醫療救助等不少于34人次。(牽頭單位:縣總工會)
推進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層工會摸底排查機制、縣級工會主動發現機制、職工自主申報機制,根據家庭收入和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分層建立困難職工檔案,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救助范圍,做到“應建盡建、應幫盡幫、動態管理”。
2.積極籌措困難職工幫扶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困難職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過12個月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確定,子女助學按不超過每生每年10個月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確定,醫療救助按照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確定。
(十)實施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為1265名殘疾人提供康復救助。(牽頭單位:縣殘聯)
推進措施:
1.為161名符合條件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康復訓練救助;補助標準按我縣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執行。視力、聽力、言語、智力和孤獨癥兒童按每人每年15000元予以補助,其中兒童生活費補助3000元(由縣殘聯直接打卡發放到受助兒童家長卡上);肢體(腦癱)兒童按每人每年18000元予以補助,其中兒童生活費補助3000元(由縣殘聯直接打卡發放到受助兒童家長卡上)。
2.為8名殘疾兒童適配假肢矯形器或其他輔具提供救助。
3.為1096名困難精神殘疾人提供藥費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
(十一)推動實現殘疾人較高質量就業,為有需求的殘疾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不少于160人次。實施“陽光家園計劃”托養服務項目,開展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托養服務不少于500人次。(牽頭單位:縣殘聯)
推進措施:
1.通過線下培訓、“互聯網+培訓”等多種形式,依托各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高等院校實訓基地、社會機構等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2.殘疾人培訓費用從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專項經費支出,殘疾人培訓享受培訓補貼和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
3.實施“陽光家園計劃”托養服務項目。通過寄宿托養的形式,為法定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標準補助給托養服務機構。
4.開展困難重度智力殘疾人托養服務。接受寄宿托養服務的,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標準補貼給提供服務的機構。補貼經費抵減殘疾人向機構繳納的托養費用;接受居家安養服務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補貼給提供服務的機構。嚴禁向服務對象直接發放補貼方式代替托養服務。
(十二)持續優化無障礙環境,為67戶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牽頭單位:縣殘聯)
推進措施:
1.優先改造易返貧致貧監測戶、一戶多殘、就業年齡段殘疾人等特殊困難重度視力和肢體殘疾人家庭,完善和規范設計、施工、驗收等工作流程,增強改造的個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質量。
2.用好用足資金,對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十三)大力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支持完成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不少于170戶,支持建設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綜合體)不少于1個。(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推進措施:
1.在完成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適度將改造對象拓展到低保對象中高齡、失能、留守、空巢、殘疾老年人家庭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
2.選址在松茲街道玉龍社區新城花園四區,依托已經建成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通過提升改造為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綜合體)。
3.根據實際情況,對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綜合體)予以不少于50萬元的建設補助。
(十四)加強困難大病患者救治,救助血友病、惡性腫瘤心臟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重大疾病困難患者。(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推進措施:
1.精準摸排符合資助條件的困難大病患者基本情況,做好項目設計,盡可能覆蓋需要資助的對象。
2.重點做好申請對象的資格審核、確定資助對象名單、及時發放助醫款等,確保資助對象及時得到幫助。
3.配合做好項目監督和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對項目完成情況以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十五)強化殘疾人福利保障,全縣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全部提高到86元/月。(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推進措施:
1.2024年,全縣兩項補貼標準調整為86元/月,進一步提高困難殘疾人群體生活質量,提標所需資金由縣財政統籌安排。
2.認真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進一步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范圍,嚴格落實補貼標準及補貼申領程序,推動實現應補盡補。
(十六)做好困難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全縣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830件,實現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刑事辯護案件法律援助全覆蓋。(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推進措施:
1.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條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法律援助法實施工作辦法》《法律援助文書格式(2023版)》等規定,高質量組織實施法律援助,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服務。
2.重點保障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將進城務工人員、殘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婦女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作為法律援助重點服務對象,提高法律援助質效。
3.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將涉及勞動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藥品、教育醫療、環境污染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
4.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創新“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設,充分運用多種形式向基層困難群體宣傳法律援助的條件和范圍、申請渠道及聯系電話,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曉率和受援人滿意度。
5.加強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監管,著力規范案件辦理環節,強化案前案中案后質量管理,推進法律援助綜合管理系統信息化應用。法律援助民生實事項目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支付平均每件不少于1100元。地方財政應給予法律援助宣傳培訓等工作經費。
(十七)強化困難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幫扶困難退役軍人和軍屬烈屬。(牽頭單位: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推進措施:
1.充分發揮省市縣鄉村五級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作用,主動作為,因人施策,切實做到應幫盡幫、幫援及時。重點幫扶因遭遇臨時性、突發性事件或大病重殘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軍人和軍屬烈屬。
2.根據幫扶援助對象的困難情形和程度、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標準。
3.按照“普惠加優待”原則,加強與民政、住建、醫保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在用好用足各項社會普惠政策的基礎上,對困難退役軍人實施精準幫扶,幫助其緩解實際困難。
(十八)完善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運作機制,充分發揮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作用。全縣213家村(社區)成立“救急難”互助社,實現每家互助社具備3萬元的啟動資金。(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推進措施:
1.部署各地全面推廣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有序將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規范登記為社會團體。
2.對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登記成立時所需不少于3萬元的啟動資金,縣級財政一次性補助1萬元,村級集體經濟支持1萬元,社會捐贈不少于1萬元。
3.建立健全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運作機制,規范資金籌集、組織村(居)民互助、開展急難救助、嚴格監督管理。指導全縣各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積極開展急難救助,及時解決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成為低保等政府救助的有益補充。
(十九)分類資助低收入人口參加基本醫保,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穩定在99%以上,實現應保盡保;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分別按90%、75%、60%的比例給予救助,實現應救盡救。(牽頭單位:縣醫保局)
推進措施:
1.嚴格落實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分類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按規定給予定額資助。
2.健全信息動態比對共享機制,協同開展常態化監測幫扶,確保低收入人口“應救盡救”。
3.將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穩定在99%以上納入對各縣(市)區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績效考核。對參保率未達到99%的地區,采取點對點督導、不定期通報等方式,壓緊壓實屬地責任。
(二十)2024年全縣分散和集中養育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不低于1300元/月和1710元/月,基本實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應保盡保。(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推進措施:
1.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由省以上財政通過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予以適當補助,其余由縣財政兜底保障。中央及省級下達補助資金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中統計人數為準。
2.加強資金的使用和監管,確保孤兒基本生活費、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按月按標準發放到位。加強信息系統管理,嚴格按照認定程序,及時核定新增對象、核減退出對象,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四、教育惠民(5項)
(二十一)實施“安心托幼”行動,穩步提升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65%;全縣新增托位400個,千人口托位數達4.1個;20%的幼兒園開設2-3歲托班。(牽頭單位:縣教育局、縣衛健委)
推進措施:
1.規范實施幼兒園開設托班工作,鼓勵支持用人單位、大型園區開展托育服務,增加托育服務供給。2024年,公辦托育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托育點各建設1個。
2.持續新增公辦幼兒園學位,實施學前教育促進工程,在公辦幼兒園學位不足的地區,通過新建改擴建公辦幼兒園、鼓勵政府收購民辦幼兒園辦成公辦幼兒園等方式,增加公辦幼兒園學位供給。
3.按照《關于做好延時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規范做好延時服務時間、內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事項。
(二十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覆蓋學生數56898人。(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推進措施:
1.宿松縣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按照每生每天5元和全年實際供餐天數補助農村義務教育學生膳食資金。在落實國家基礎標準上,進一步完善政府、家庭、社會力量共同承擔膳食費用機制。我縣積極推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5+x”供餐(財政補助5元,x部分為學生繳納部分),學生繳納x部分為2元,全部納入縣級膳食資金專戶統一管理,統收統支,用于食材采購。
2.督促有關學校嚴格執行《安慶市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管理體制、供餐管理、資金管理、采購管理等。
3.常態化開展專項督查和暗訪檢查,切實規范食堂經營行為,保障營養改善計劃資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二十三)實施“教室光環境達標工程”,改造中小學光環境未達標教室310間。(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推進措施:
1.成立“宿松縣中小學教室光環境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項目建設工作。
2.對照《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GB7793-2010)等做好項目設計,教室照明主要參數全部達到國家標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對項目資金使用、質量安全等方面進行全程監管;嚴把驗收質量關和檢測關;將光環境改造項目建設納入年度教育督導評議考核重要內容。
(二十四)積極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精準開展困難學生資助,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1760人次;實施高等教育階段及中等職業教育殘疾學生資助不少于41人次。(牽頭單位:縣教育局、縣殘聯)
推進措施:
1.加強與鄉村振興等部門的數據對接和共享,通過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向各地各校推送特殊困難群體學生信息,及時納入重點關注和保障范圍,輔助各地各校精準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加強各類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應用,為資助工作統計分析、資金預算分配等提供數據支撐。
2.對全日制在校殘疾本專科生每人每學年資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學年2500元。對成人高等教育殘疾畢業學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后按照本專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同等學歷只資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學考試)專科、本科學歷后繼續高一級學歷深造并取得學歷證書的再一次性資助1000元。
3.對各類依法設立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殘疾學生每人每學年資助1500元。高等教育階段及中等職業教育殘疾學生資助從扶持殘疾人創業就業經費支出。
(二十五)實施老有所學行動,全縣老年學校新增學習人數1萬人左右,參與學習教育活動的老年人達到3.8萬人左右。(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推進措施:
1.進一步盤活現有各類資源,通過改建、擴容、新設、網辦等辦法擴容增量,重點面向鄉村、街道、社區,建設老百姓身邊的老年學校,參與學習教育活動的老年人數達到3.8萬人左右。
2.逐步對改建的公辦縣、鄉(街道)、村(社區)三級老年學校,按財政供給渠道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10萬和3萬元的改建補助(由省級補助一半,本級財政配套一半)。
3.督促各鄉鎮(街道)面向高校畢業生計劃招聘老年大學(學校)工作人員,引導和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從事老年教育工作,組建和培養一支符合老年學校辦學需求、相對穩定的高素質管理隊伍。
4.繼續將老年學校改擴建和日常活動開展情況,老年學校新增學員和學員總數完成任務情況,老年學校面向高校畢業生計劃招聘完成情況列入對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考核和年度教育發展考核指標。
五、衛生健康(3項)
(二十六)實施健康口腔行動,持續擴大口腔醫療資源供給,加強兒童口腔疾病綜合干預,新增窩溝封閉6-9歲兒童任務數4684人,新增局部涂氟3-6歲兒童任務數7300人。(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推進措施:
繼續實施兒童口腔疾病綜合干預項目,組織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科醫師為6-9歲學齡兒童開展免費第一恒磨牙窩溝封閉服務,為3-6歲學齡前兒童開展免費局部涂氟服務。
(二十七)實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動,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率和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率分別達到98%以上和95%以上。(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推進措施:
1.實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動,全面實施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及新生兒聽力篩查,完善新生兒疾病篩查服務網絡建立健全新生兒疾病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的一體化服務模式。
2.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按照每個新生兒補助120元的標準實施,其中兩種遺傳代謝病(PKU、CH)篩查補助50元、聽力篩查補助70元。該項目經費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補助,不足部分由縣財政承擔。3.逐步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鼓勵有條件地區逐步開展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癥、先天性心臟病、髖關節脫位、遺傳性耳聾基因檢測等項目。
(二十八)實施農村地區適齡婦女“兩癌”免費篩查,為農村地區適齡婦女提供1.79萬人次宮頸癌、0.35萬人次乳腺癌篩查服務。(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推進措施:
1.為農村地區適齡婦女(35-64歲)免費提供1.79萬人次宮頸癌、0.35萬人次乳腺癌檢查服務。省級以上財政按照宮頸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標準對我縣1.05萬人次宮頸癌和0.35萬人次乳腺癌檢查給予補助,其余部分由縣財政承擔。
2.配合市“兩癌”篩查專家組,組織開展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健康教育、評估隨訪等工作。
3.健全“兩癌”綜合防治網絡,加強區域間、機構間轉診和協作。鼓勵建立多種形式的“兩癌”防治聯合體,充分發揮基層醫療機構和婦聯等部門宣傳教育、組織發動及追蹤隨訪的作用,科學指導廣大婦女開展自我健康管理。
六、環境保護(2項)
(二十九)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新增完成1條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任務。(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推進措施:
1.全面排查。對照農村黑臭水體識別標準、排查范圍,突出問題導向,兼顧群眾感受和監測數據,持續部署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新增水體并向社會公示。
2.系統整治。制定2024年年度治理計劃,按照“五治理、兩清理、一連通”(治理生活污水、畜禽養殖廢水、水產養殖尾水、工業和服務業廢水、種植業面源污染,清理各類垃圾、淤積底泥,實施水系連通)的要求,實施“一水一策”治理,落實縣驗收、市復核、省評估的成效驗收機制。
3.常態管護。對已完成整治的農村黑臭水體,納入河湖長制管理,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巡查管護,及時清除水體漂浮物和沿岸垃圾。
(三十)深入推進餐飲油煙、噪聲及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整治行動,群眾“家門口”的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整治。(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推進措施:
1.強化組織協調。縣大氣辦負責餐飲油煙、噪聲、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整治的具體組織、協調、調度工作,推動建立職能部門和屬地政府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組織相關部門及屬地政府開展聯合行動。
2.加強責任落實。縣直有關部門負責落實行業管理責任,及時安排部署、指導督促本行業、本系統排查整治工作,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七、交通出行(2項)
(三十一)扎實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2024年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程計劃建設里程267公里;村道安全防護工程計劃總里程27公里:養護工程計劃總里程159公里。(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推進措施:
1.堅持“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協同并進機制,繼續以“深通、聯網、提檔”為重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提質改造工程、村道安全防護工程、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新建具備3種以上功能的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促進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
2.財政部門依規及時撥付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等各類項目補助資金,鼓勵通過社會力量參與、村級“一事一議”等多渠道籌集資金。
3.按照“月分析、季調度、年考核”加強項目調度,加大對農村公路的督查力度,做好省級巡檢和市縣級督導調研的配合工作,確保農村公路的建設進度和工程質量。
(三十二)實施便民停車行動,新增城市停車泊位600個,其中公共停車泊位200個。(牽頭單位:縣城管局)
推進措施:
1.以新建配建停車位為主體,盤活存量停車位為輔助,道路臨時停車位為補充,通過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筑配建,利用新增建設用地、拆違征遷騰退土地新建等方式統籌推進停車場建設。
2.制定《宿松縣人民路(古塔路-北門街)停車運營管理方案》,將其作為試點路段,以點帶面,逐步推行停車收費管理模式,提高周邊停車場公共停車泊位周轉率和利用率。
3.探索創新運營管理模式及擴寬融資渠道,鼓勵第三方企業與政府合作,采用占比形式參與管理運營停車場項目,實現管理服務水平雙提升。
八、文體服務(3項)
(三十三)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對文化和旅游市場消費實施補助。(責任單位:縣文旅體局)
推進措施:
1.聚焦惠民紓企和文旅融合,開展第十一屆安徽文化惠民消費季活動。
2.利用專項補貼資金,對消費者在特約商戶看書、看電影、看演出、夜游街區、品嘗美食等文化旅游消費行為,采用發放消費券或消費立減形式,給予不同力度的惠民補貼。
3.通過官方渠道、自媒體等全方位開展政策宣傳,把握預熱推介、跟蹤報道、成果發布等重點環節,讓更多群眾了解參與安徽文化惠民消費季活動。
(三十四)依托“15分鐘閱讀圈”建設,實施公共文化空間工程,建設公共文化空間。(牽頭單位:縣文旅體局)
推進措施:
1.統籌規劃布局,按照交通便捷、方便可及要求,優化“15分鐘閱讀圈”布局,科學編制城市閱讀空間規劃。
2.按照“五有”要求積極引導全縣“15分鐘閱讀圈”城市閱讀空間組織開展閱讀推廣等活動。
(三十五)開展送戲進萬村活動,向全縣每個行政村送正規演出不少于1場。(牽頭單位:縣文旅體局)
推進措施:
1.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按照《安徽省公共文化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執行。由縣級統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每村每年安排農村文化活動(“送戲進萬村”)專項資金4400元。省級以上財政按照80%比例給予補助。
2.制定實施方案,精準對接群眾需求,制作符合鄉村實際、體現鄉土特色、內容健康向上、形式豐富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節目清單。每場演出時長一般不少于100分鐘。
3.鼓勵通過縣級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指導所在村業余文藝團隊參與演出,增強活動互動。鼓勵開展“送戲+”(景點景區、街區、文化園區、商業綜合體等)行動,提升“送戲”質效,助力鄉村文化振興。
九、城鄉建設(10項)
(三十六)推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新建公共充電樁50個。(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推進措施:
1.推進縣內各類市場主體接入省充換電基礎設施綜合服務平臺,推動數據信息互聯互通,配合省級做好充換電設備站點、運營商的統一管理。
2.加強大型商場、醫院、學校、文化體育場館和交通樞紐等停車場公共充電設施建設。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20%。
(三十七)實施風電鄉村振興工程,重點幫扶村集體收益20萬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體收益。(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推進措施:
1.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完成全縣村集體經濟收益20萬元以下行政村的摸排,做好風電鄉村振興工程前期工作。
2.通過招標、競爭性比選等方式確定鄉村振興風電項目投資主體,落實簽訂投資協議、用地、電網接入等建設條件,明確項目投資方式與收益分配方式等。
3.按省市指導統一編制實施方案,落實省級下達目標任務,原則上對全縣2022年村集體經濟收益20萬元以下的行政村,每個村安排風電項目建設規模500千瓦。
(三十八)穩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改造老舊小區24個。(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推進措施:
1.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補助、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和省級補助資金額度,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2.落實有關財政、稅收、金融等支持政策,
3.成立工作專班協調推進,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按期保質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三十九)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推進措施:
此條宿松無具體任務,配合上級做好相關工作。
(四十)指導社區加強無物業住宅小區管理,推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分類全覆蓋。(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推進措施:
1.組織開展摸底工作,按照“一區一檔”原則,摸清無物業管理小區底數,建立無物業管理小區臺賬。
2.制定無物業管理小區整改計劃,明確分年度,采取專業化物業管理、業主自行管理、社區代行管理以及其他管理等多種方式,消除無物業管理住宅小區。
3.加強對無物業小區的管理,建立黨建引領、政府主導、居民自治、專業服務、協商共治的物業管理體制,推動無物業小區由街道社區代管向專業化管理或業主自管等方式過渡,增強業主購買服務意識,提高無物業小區物業服務水平。
(四十一)推進“難安置”問題專項治理。(牽頭單位:縣資規局)
推進措施:
此條宿松無具體任務,加強日常監管,做好宣傳貫徹工作。
(四十二)實施淮河以南地區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解決不能24小時供水村莊146個。(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推進措施:
1.根據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
2.加強調度和督導,全力推進宿松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第三自來水廠建設,加大資金籌措力度,推進淮河以南地區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建設,全面提升24小時供水保障能力。
(四十三)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不斷提升供電保障能力,全縣供電可靠率達到99.93%。(牽頭單位:縣供電公司)
推進措施:
1.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全年力爭完成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投資0.5億元以上。
2.加大帶電作業人員和裝備補充,拓展作業類型和數量,2024年不停電作業量明顯增加。
(四十四)鞏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設管理長效機制。(牽頭單位:縣商務局)
推進措施:
1.持續開展季度評議,加強督導,落實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調動菜市經營者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持續落實《菜市場“一場五員”管理規范》,促進菜市常態化管理。
2.組織菜市場參與星級菜市評比,圍繞菜市設施、管理、智慧化等方面,為菜市場評選提出指導。
(四十五)加強對戶外勞動者的關心關愛,打造7個全縣示范性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工會驛站),推動我縣工會驛站規范化運行。(牽頭單位:縣總工會)
推進措施:
1.建立健全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工會驛站)多元主體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工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愛心人士等共同做好驛站建設管理運維工作。
2.強化示范引領,表揚一批在全縣工會驛站建設管理運維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樹一批全國及省級“最美服務站點”“明星站長”,遴選一批工會驛站建設管理運維工作優秀案例。
3.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陣地加強對工會驛站的宣傳,持續推動工會驛站在百度、高德地圖呈現。
十、公共安全(5項)
(四十六)實施“惠民菜籃子”行動,推進商超及社區連鎖店運行“惠民菜籃子”。(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推進措施:
此條宿松無具體任務,鼓勵商超開展“惠民菜籃子”活動,精準高效銜接,減少流通運行成本,為平價惠民銷售提供讓利空間。
(四十七)深入開展放心消費創建示范活動,新增放心消費示范街區1個。(牽頭單位:縣市監局)
推進措施:
1.市縣兩級聯動推進放心消費創建示范活動,新增放心消費示范街區1個。
2.將放心消費創建指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質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3.對新認定的放心消費示范單位,鼓勵各地在生產經營、銀行授信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十八)嚴打電信網絡詐騙,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推進措施:
1.將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核,廣泛開展全民反詐宣傳活動,推進無詐系列主題創建。
2.建強縣級反電詐中心,強化縣反電詐系統建設,提升預警反制能力;加強縣區反電詐勸阻專門隊伍建設,切實發揮“警格+網格”勸阻宣防作用,提升預警勸阻質效,守護人民群眾“錢袋子”。
3.常態化組織專項打擊行動,健全案情會商等機制,提升研判打擊能力,保持高壓震懾力度。
(四十九)圍繞重點民生食品,開展食品安全“你點我檢”100批次。(牽頭單位:縣市監局)
推進措施:
1.圍繞“米袋子”“菜籃子”“果盤子”等重點民生食品,通過開展問卷調查、面對面訪談、設立現場意見征集點等方式,確定當季度食品抽檢品種、抽樣區域場所、執行抽檢品種的檢驗項目。
2.委托具備法定資質條件的食品檢驗機構,按規定開展監督抽檢。“你點我檢”抽檢數據及時錄入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及時向社會公開“你點我檢”結果。
3.圍繞“你點我檢”服務活動,開展科普知識解讀、風險預警交流,發布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提升公眾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
(五十)實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動,培育1-2家“食安名坊”,以點帶面推動食品小作坊產業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縣市監局)
推進舉措:
1.鼓勵有意愿、有條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請成為“食安名坊”培育對象。結合實際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確培育數量、培育措施。采取集中培訓、現場指導、資金獎補等多種形式,幫助培育對象補缺補差、規范提升。
2.縣市場監管局組織專家擇優遴選1-2家傳統特色鮮明、 生產管理規范、生產環境整潔、產品質量優良、品牌知名度較高的“食安名坊”。
3.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對“食安名坊”的跟蹤監管,及時取消不符合條件的“食安名坊”資格,適時進行補充。
注:未明確任務數的專項以省市相關部門下達任務數為準。
責任編輯:陶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