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國公安機關交警部門都在開展夏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守護夏季出行安全。《宿松交警在線》開辟《曝光臺》對客車超員超速、疲勞駕駛、分心駕駛;乘客不系安全帶;貨車超載、疲勞駕駛、違法載人、非法改裝;危化品運輸車違反禁限行規定、疲勞駕駛;三輪車、拖拉機、低速貨車違法載人;面包車、商務車超員超速;酒駕醉駕、飆車炸街違法犯罪;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和三人同乘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本期隨機曝光20起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行為。
交警提示:《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都要佩戴安全頭盔。然而部分市民在電動自行車管理新規出臺后,依舊我行我素,把戴頭盔看做是一種“累贅”,在駕駛電動車時有的將頭盔掛在車把上;有的放在車籃里;有的放在車箱里,看到交警檢查就拿出來做做樣子。
頭盔是駕駛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駕駛人和乘坐人必須佩戴的安全防護用品。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有效保護頭部,減輕或者避免傷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該類交通事故分析,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佩戴頭盔后事故死亡率降幅達65%。將頭盔掛在車上是駕駛人自己忽悠自己,而不是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