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日報】明年元旦起宿松縣城區禁放禁燒
本報訊 12月14日,宿松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縣城區禁放煙花爆竹和禁燒香紙冥幣的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禁止在縣城區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香紙冥幣。屆時,安慶城區和七個縣(市)城區實現禁放禁燒全覆蓋。
明年元旦起宿松縣城區禁放禁燒
根據通告,宿松縣城區禁放禁燒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禁放禁燒區域為:白洋河、聯盟村護城堤路以西,二郎河(城區段)以北,新耕河、驪山港口接老二郎河以東,將軍山路、城門沖路(山水公園)以南區域,宿松經開區建成區(含通站路以南振興社區、龍山社區)、東北新城建成區(含玉龍社區、龍井社區)。此外,宿松五里鄉已建成區(匡吉花園、秀水河畔)也列入禁放禁燒區域。
在禁放禁燒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焚燒香紙冥幣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提供慶典、婚慶、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及物業服務企業不提前向服務對象告知、不勸阻或者勸阻無效不舉報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要帶頭執行,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不焚燒香紙冥幣。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香紙冥幣的行為,對舉報查實的予以獎勵。
提倡“禁區”之外不燃放煙花爆竹
宿松是安慶城區及縣(市)城區施行禁放禁燒的最后一個縣,自此,安慶城區和七個縣(市)城區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香紙冥幣。
近年來,從限放到禁放,從部分區域到全面禁放禁燒,安慶持續打好“禁放禁燒”攻堅戰,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和文明城市創建。
從2018年1月1日起,安慶實行了為期兩年的煙花爆竹限放政策,允許除夕至正月初八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一律禁放。
但從實際執行效果來看,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幾天里,大量集中燃放造成了2—4天空氣重污染,PM2.5平均濃度明顯高于全年平均濃度。
2019年底,市禁放辦通過發放問卷調查、入戶走訪等形式征求意見,2000名受訪者中共有95%的群眾支持全面禁放禁燒。
市禁放辦工作人員楊寧介紹,從調查結果看,社會各界對禁放禁燒普遍認同。因此,從2020年元旦起,安慶城區全面實行禁放禁燒,各縣(市)城區陸續啟動。
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安慶城區禁放禁燒“再加碼”,區域范圍由原來的80.34平方公里擴大至229.34平方公里,涉及居民95萬余人。除新洲鄉、海口鎮、五橫鄉、楊橋鎮、山口鄉以及大龍山鎮、老峰鎮部分區域外,其他均在禁放區域內。
“通過近四年的宣傳教育、巡查執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基本已經杜絕,春節期間空氣質量明顯提升,街道上干干凈凈,環衛工人的垃圾清掃量減少一半以上。”楊寧表示。
在禁放區域之外,可以隨意燃放煙花爆竹嗎?楊寧介紹,按照規定,禁放區域外也有十類地點是禁止燃放的,包括城市主干道、黨政機關辦公地點、公園廣場、學校醫院等。“我們希望市民在可以燃放的區域也盡量少燃放或者不燃放煙花爆竹,改用其他的慶祝方式。”
(全媒體記者 白萍)【2021年12月22日 第A02版】
責任編輯:戴菊榮
